大线将至的报废汽车
东莞6.2万辆国Ⅲ柴油车,进入淘汰倒计时。根据近日印发的《东莞市国Ⅲ柴油车提前报废鼓励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国Ⅲ柴油车车主比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时间提前一年报废汽车,且在今年12月31日前交车报废,可获2000元—30000元补贴。
年底前交车报废才能申请
据统计,目前东莞还有6.2万辆国Ⅲ柴油车,九成以上是货车和大客车。这些国Ⅲ柴油车带来的大气污染贡献值,占全市机动车大气污染总量的80%左右。根据《实施方案》,在东莞登记的8种国Ⅲ柴油车车型(重型载货车、中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中型载客车、小型载客车、微型载客车),按照使用年限,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废手续,递交相应的材料,才可以申请补贴。补贴标准根据车型及注册登记时间而定,最低2000元,最高30000元。
此外,报废汽车时间要比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时间提前一年以上(含1年),且车主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在2019年7月1日前,车主到回收公司的专门窗口申请补贴,现场填写申请表,且签名确认。预计在3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补贴审核和资金发放。市大气办提醒广大车主,从2019年1月1日起,交车报废的国Ⅲ柴油车将不予补贴。
9月后办理转移登记没补贴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国Ⅲ柴油车提前报废,都能享受补贴。根据《实施方案》,不予补贴的车辆包括:财政供养单位的国Ⅲ柴油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国Ⅲ柴油车;因自然、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直接
报废汽车,以及车辆办理提前淘汰手续时,未能保持车辆的完整性,或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的国Ⅲ柴油车。此外,为了防止因补贴政策导致的赚取差价行为,今年9月1日后办理转移登记,即使是市内过户的国Ⅲ柴油车,也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