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报废汽车先后被烟台高速交警查获
报废汽车因使用年限过长,发动机、底盘等车载设施老旧,影响车辆安全行驶,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下面这两位车主却是难兄难弟,驾驶报废汽车先后“一对”被查获。3月19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执勤民警查处两起驾驶
报废汽车案件。
当日9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执勤民警在羊郡收费站例行检查过往车辆时,一辆白色面包车缓慢驶向收费站口,民执勤警例行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接受检查,驾驶员李某声称未带行驶证。经查询后发现该车系报废汽车,民警立即将该车控制起来,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面对询问,李某告诉民警,由于该车好几年没年审了,平时也没有开,临时有事想着开车代步,于是便把报废车开了出来,结果被民警现场查获。
10时许,另一组执勤民警在穴坊收费站,对一辆大型特种作业车辆进行检查时,经系统查询该车已被注销,属于报废汽车。驾驶员赵某称,自己是A2证,只是受雇开车,并不知情,希望民警“高抬贵手,放一马”。民警断然拒绝赵某的无理要求。执勤民警当即控制车辆,带回大队进行处理。
民警对驾驶员李某、赵某进行耐心细致的安全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李某、赵某驾驶报废汽车的违法行为将分别面临罚款1500元、2000元,并扣留机动车、吊销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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